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资金返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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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返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对电信网络诈骗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返还条件的涉案资金,现依规对下列涉及返还的账户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18日,黄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7906400033854879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7906400033854879银行卡内的87972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黄某。
2.2025年1月13日,孟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在网上虚假购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4837344246099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4837344246099银行卡号内的9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孟某。
3.2025年2月16日,李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网上“聊天交友”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4220101210332129、6217001770005759197、6222031203019472502、6212251605003072870、6214850550023045、6228480433211236214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4220101210332129银行卡内的11500元、6217001770005759197银行卡内的7000元、6222031203019472502银行卡内的15000元、6212251605003072870银行卡内的9000元、6214850550023045银行卡内的4706元、6228480433211236214银行卡内的11351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李某。
4.2025年2月22日,陈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家中在网上被人以“冒充电商客服”的方式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7882000000099975、6212263602023985120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7882000000099975银行卡内的40000元、6212263602023985120银行卡内的104944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陈某。
5.2025年2月25日,王某在扬州市广陵区江阳东路家中网上“刷单返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2032407003721282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2032407003721282银行卡内的67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王某。
6.2025年3月4日,卢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在网上“聊天交友”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8451108036931570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8451108036931570银行卡内的19971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卢某。
7.2025年3月9日,邹某在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曲江北路8号家中被人“冒充电商客服”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7896100000734730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7896100000734730银行卡内的479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邹某。
8.2025年3月19日,宦某在扬州市广陵区被人“冒充电商客服”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429004198511165316、6214835463085637、6217003110039009087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429004198511165316银行卡号内的1917元、6214835463085637银行卡号内的1419元、6217003110039009087银行卡号内的1342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宦某。
9.2025年3月20日,何某在扬州市广陵区海沃路21号在网上“聊天交友”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7790001254444629、6214591482026452587、6228410473065523569、6214832754232309、6230580000420058021、6222024000027444427、6222620930008148829、622439350001630798、6222031001043825087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7790001254444629银行卡号内的4079元、6214591482026452587银行卡号内的10000元、6228410473065523569银行卡号内的3500元、6214832754232309银行卡号内的3500元、6230580000420058021银行卡号内的636元、6222024000027444427银行卡号内的9600元、6222620930008148829银行卡号内的3000元、622439350001630798银行卡号内的3500元、6222031001043825087银行卡号内的7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何某。
10.2025年3月29日,许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网上“聊天交友”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31900000242161517、6221808500001767879、6217282042001735252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31900000242161517银行卡号内的1604元、6221808500001767879银行卡号内的800元、6217282042001735252银行卡号内的1453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许某。
11.2025年1月7日,陈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30580000157798278、6013821900036853096、10006523807302、6214670190004749213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30580000157798278银行卡内的1122元、6013821900036853096银行卡内的237076元、10006523807302银行卡号内的31735元、6214670190004749213银行卡号内的120905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陈某。
12.2025年2月19日,赵某在扬州市广陵区桑园北村在网上“刷单返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2032505005054428、6217004400021476116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2032505005054428银行卡内的224元、6217004400021476116银行卡内的1555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赵某。
13.2025年2月20日,曹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广盛路101号在网上被人以“虚假贷款服务”的方式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8480068527626276、6236682670001121291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8480068527626276银行卡内的25000元、6236682670001121291银行卡内的17843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曹某。
14.2025年2月15日,魏某在扬州市广陵区连心路家中在网上“刷单返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31900021989523016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31900021989523016银行卡内的1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魏某。
15.2025年2月8日,吕某在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家中在网上“虚假网络投资”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7000260008587036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7000260008587036银行卡内的20355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吕某。
16.2025年3月10日,陈某在扬州市李典镇北洲路被人“冒充领导熟人”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31810012600738017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31810012600738017银行卡内的120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陈某。
17.2025年3月12日,孙某在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家中被人“冒充电商客服”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8451618044828378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8451618044828378银行卡号内的71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孙某。
18.2025年1月4日,凌某在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荷花池路在网上“刷单返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30521530014150778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30521530014150778银行卡内的6949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凌某。
19.2025年1月4日,王某在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家中在网上“虚假投资理财”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4367423675050618963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4367423675050618963银行卡内的896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王某。
20.2025年1月19日,陈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在网上“虚假投资理财”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5210601943627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5210601943627银行卡内的40722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陈某。
21.2025年3月5日,叶某在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家中被人“冒充电商客服”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8483977101370878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8483977101370878银行卡内的9999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叶某。
22.2025年2月14日,李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接到电话“虚假贷款”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2031405005175375、6213361388008065679、6222032409003637765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2031405005175375银行卡内的2119元、6213361388008065679银行卡内的1162元、6222032409003637765银行卡号内的3896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李某。
23.2025年3月11日,毛某在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泰州路45号接到电话“虚假贷款”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631261900059930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31810010802972897银行卡内的20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毛某。
24.2024年1月26日,朱某在扬州市广陵区酒店在网上“刷单返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30334001020551794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30334001020551794银行卡内的3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朱某。
25.2024年3月21日,刘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在网上“刷单返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7001730018543004、6228480478940141979、6212262008017084360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7001730018543004银行卡内的5803元、6228480478940141979银行卡内的2375元、6212262008017084360银行卡内的1265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刘某。
26.2024年3月26日,高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在网上“刷单返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7922504038812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7922504038812银行卡内的6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高某。
27.2025年1月2日,高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因“虚假服务”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8481719431092075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8481719431092075银行卡内的450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高某。
28.2025年1月14日,邬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家中在网上因“虚假购物”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14833421370563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14833421370563银行卡内的1431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邬某。
29.2025年3月3日,唐某在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在网上“虚假投资理财”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30200010504632、6215340300006296694、6217856200017171773、6214180002057275298、6228481379476572174、6228481468344507171、6221885865001179441、6213361846444616561、6228270097825639073、6228481985573467470、6212263602078109865、6222031208011936842、6228480629279115071、6212261708009175651、6217002870059897940、6217853100005757760、6217857000074725027、6222030508002443166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30200010504632银行卡内的543元、6215340300006296694银行卡内的1781元、6217856200017171773银行卡内的4496元、6214180002057275298银行卡内的1798元、6228481379476572174银行卡内的1110元、6228481468344507171银行卡内的567元、6221885865001179441银行卡内的1196元、6213361846444616561银行卡内的1275元、6228270097825639073银行卡内的1528元、6228481985573467470银行卡内的1498元、6212263602078109865银行卡内的1688元、6222031208011936842银行卡内的1498元、6228480629279115071银行卡内的2497元、6212261708009175651银行卡内的1971元、6217002870059897940银行卡内的771元、6217853100005757760银行卡内的1350元、6217857000074725027银行卡内的1019元、6222030508002443166银行卡内的1302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唐某。
30.2025年2月16日,孟某在扬州市广陵区荷花池被人“冒充电商客服”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8231944811789875、6230521940139154979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8231944811789875银行卡内的5800元、6230521940139154979银行卡内的1100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孟某。
31.2025年2月26日,孟某在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在网上“交友刷单”被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涉案银行账号6229478410001021115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6229478410001021115银行卡内的29989元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孟某。
如有疑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我局刑事警察大队。
联系人:佘警官
联系电话:0514-87222121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 广陵警方
编辑 陈一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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