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祺被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动合同
日前,经镇江市纪委监委批准,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扬中市监委对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张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张祺开除党籍处分;经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解除张祺的劳动合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扬中市监委将张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