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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江苏多地教育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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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已至,为深入贯彻“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查处力度,提升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质态,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减轻学生暑期校外培训负担,目前,南京、镇江、扬州、盐城、无锡、宿迁等多地已经启动了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近几日,南京、扬州、盐城、苏州等多地也通报了一批查处情况。

[南京]

暑期前后,为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全市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公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体育、消防救援等部门和相关街(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培训线索进行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01

机构名称:

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鼓楼区江东街道滨江广场1栋6楼

违规情形描述:

1. 以托管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2. 该公司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

整改情况:

1.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并下达《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

2. 该机构负责人承诺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并退还所收学费

02

机构名称:

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江宁区秣陵街道九竹路2号

违规情形描述:

1. 组织13名小学生开展语文培训

2. 该公司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

整改情况:

1.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并下达《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

2. 该机构负责人承诺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并退还所收学费

03

机构名称:

虞某

地址:

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8号宝隆时代广场3栋7楼

违规情形描述:

违规组织4名小学生开展英语培训

整改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向虞某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责令其立即关停此处违规补课场所,遣散学员并退还所收费用

04

机构名称:

某托管机构

地址:

栖霞区纬地路19-20号

违规情形描述:

违规组织5名高中学生开展数学培训

整改情况:

1.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并下达《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

2. 该机构负责人承诺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并退还所收学费

05

机构名称:

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建邺区金基广场6楼

违规情形描述:

1.违规组织3名小学生开展一对一学科类培训

2.该公司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

整改情况:

1.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

2.机构负责人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并退还所收学费

06

机构名称:

某艺术培训机构

地址:

玄武区月苑南路3号

违规情形描述:

消防通道有家具阻挡、消防指示标志不清、灭火器缺失,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比较淡薄,缺乏防火逃生技能

整改情况:

1.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机构负责人,督促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 目前,该机构相关消防设施已补齐、消防通道已畅通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相关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市教育局将积极回应违规培训举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扬州]

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暑假,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警示违规培训举办者,遏制违法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现将暑期查处的典型违规培训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江都区查处无证违规学科培训

案情概述

6月14日,扬州市和江都区两级教育部门对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329号5-1商铺(5—7楼)突击检查中,现场查处“梦之彩托管中心”无证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该机构面向全国招收初、高中生,违规开展包含住宿在内的全日制(全托)学科培训。

处置措施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江都区教育局初步作出处罚:一是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二是妥善遣散安置各地学生;三是退还家长未完成的课时费;四是将“梦之彩托管中心”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报江苏省教育厅。

案例二:高邮市查处三起无证违规学科类培训

案情概述

7月11日,根据相关线索,扬州市和高邮市两级教育部门在三垛镇沿街商铺和临泽镇民房内现场查处三起无证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现场均查获有违规接送学生的大客车。

1.致臻儿童托管服务部;地址:高邮市三垛镇少游路四家桥西侧。

2.育仁儿童托管服务部;地址:高邮市临泽镇安乐寺路116号。

3.德航儿童服务部;地址:高邮市临泽镇安乐寺路118号。

处置措施

处置措施: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高邮市教体局初步作出处罚:一是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二是妥善遣返安置学生;三是退还家长未完成的课时费。同时,由高邮市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责令车辆运营公司(或个人)停止车辆违规运营行为。

案例三:邗江区查处两起无证违规学科类培训

案情概述

案情概述:7月12日,根据相关线索,扬州市和邗江区两级教育部门在邗江区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处两起无证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

1.学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邗江区百祥路8-15号4楼;现场确认有在职教师,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

2.启昂教育成长中心;地址:邗江区兴城西路207号八方汇大厦5层503、6层606。

处置措施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邗江区教育局初步作出处罚:一是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二是约谈培训机构负责人,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同时,邗江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机构进行场所安全检查。

案例四:开发区查处两起无证无照违法学科类培训

案情概述

7月15日,根据相关线索,扬州市和开发区两级教育部门在开发区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处两起无证无照违法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

1.金天城国际商务中心A座710室。

2.金天城国际商务中心A座807室;现场确认有在职教师,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

处置措施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初步作出处罚:责令立即停止无证无照违规培训行为。同时,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将联合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所在地每日巡检,确保关停执行到位。

[盐城]

7月6日,盐城市教育局发布了“2024年暑期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通报(一)”。

2024年7月4日,盐城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线索进行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赵某某在居民楼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经核查,赵某某在盐南高新区中庚海德公园某住户内违规组织4名小学生开展数学培训。执法人员现场向赵某某宣读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条款,鉴于其违规行为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退还所收费用。

二、高某某在居民楼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经核查,高某某在盐南高新区中庚海德公园某住户内违规组织7名小学生开展语文培训。执法人员现场向高某某宣读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条款,鉴于其违规行为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退还所收费用。

三、某托管机构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经核查,某托管机构(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瑞尔花园某门面,法人代表为张某某)以“托管”名义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招生宣传,并涉嫌违规组织15名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执法人员现场向张某某宣读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条款,并责令其立即拆除相关违规宣传设施。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对该托管机构立案查处。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盐南高新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增派人员加强巡查检查,全面规范辖区内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防暑期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反弹。市教育局将积极回应违规培训举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苏州]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7月1日—5日,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地教育部门查处了一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无证场所,现予以通报。

7月3日

●苏州市教育局、吴江区教育局、汾湖高新区城管局对吴江区汾湖开发区北厍育才路511号某室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场所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清除现场。

●常熟市教育局会同琴川街道综合执法局对凤凰城某场所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场所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清除现场与学科类培训相关的物品,退还所收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会同唯亭街道办事处、唯亭派出所对金色湖滨19幢某场所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机构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7月4日

●相城区教育局会同泰元社区工作人员对相城区东原阅境6栋某场所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场所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当事人签署承诺书。

●苏州高新区教育局、科技城教育文体局对科技城星悦里公寓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机构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须按照其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月5日

●太仓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教育、市监、科技、文体广旅、消防救援部门,对镜湖点金广场、南洋广场、五洋广场等重点商务楼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扫街式”巡查检查,严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累计发现机构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门关闭等安全隐患问题11处,均现场立行立改;发现2家机构收费未公示,1家机构收费公示存在“超限”情况,均要求限时改正;现场清理违规培训广告3处;未发现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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