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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所高校发布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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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一拨江苏高校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出炉!

南京大学

今年,南京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综评招生计划增加至250人。5月10日截止报名,考生需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计划

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一)学科特长类招收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在相关竞赛中获得较高奖项的考生(获奖名单可通过https://www.cyscc.org/#/gs/competition查询);

(二)学科兴趣类招收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注:招生专业类所含专业见附件。其中,数字经济专业在南京和苏州两地学习。

二、报名方法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后进行注册和填报。考生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其中,学科特长类考生只能选择竞赛获奖科目所对应的专业,并上传竞赛成绩证明。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高校审核。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三)填报志愿。5月31日前,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

(四)南大测试。我校对确认南京大学志愿的两类考生分别进行测试。

1、学科特长类。考生凭报名平台“我的消息”栏内支付码完成交费并打印准考证。测试时间为6月10日,考试安排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我校依据南大测试成绩,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公布。

2、学科兴趣类。考生须于6月26日12:00前在报名平台“确认考试”栏中确认是否参加南大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报考资格。我校依据确认测试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确定测试名单(同分考生按照投档同分位次排序)并公布。考生凭报名平台“我的消息”栏内支付码完成交费并打印准考证。测试时间为6月28日,考试安排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24年江苏省物理等科目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并依据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六)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录取后和本科提前批次前进行投档。我校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和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学科兴趣类录取至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仅可在专业类内确定主修专业、毕业准出;录取至专业的,只可在本专业毕业准出。

三、其他

1、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南京大学将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纪违规线索举报电话025-89680819。

3、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五、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东南大学

今年,东南大学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综评招生计划不超过180人。考生需在5月10日前在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一、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18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注:各专业类分流方向见附件1,具体专业(类)名称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网址为:http://bm.chsi.com.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报名时,考生根据自己的首选科目填报历史类或物理类。考生还需要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至5个院校专业组,同时须填满专业组中所有专业(类)。报名结束后志愿不得修改,作为高考录取及安排专业依据。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视作申请无效。

2、上传报名材料,无需邮寄。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提交后不得修改。具体包括:

(1)《东南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其中,“附加要求”所填信息须与中学公示结果一致。

(2)《中学公示结果》扫描件或照片:中学按照附件2格式对考生信息和模考成绩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经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示结束后由考生本人与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一并上传。未提交公示结果或未签字盖章为无效申请。

(3)高中阶段获得的体现基础学科拔尖的赛事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没有可不上传。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考生须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或已经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对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5月25日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志愿确认:5月31日前,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jseea.cn),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和报考高校志愿顺序。考生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并参加东南大学测试,我校即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和本简章程序进行选拔和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东南大学志愿的考生,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3、交费打印准考证:2024年5月31日至6月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交费,并按照系统中提示按时打印准考证。

4、测试: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测试时间为6月16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招生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5、入选名单确定: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的学校测试成绩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分别以不超过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5倍(同分均入选)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各院校专业组的入选考生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五、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4年江苏省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达线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对各院校专业组考生分别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强基计划之后,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A类各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高校志愿及顺序,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投档。

3、对于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我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名时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 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以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其他

1、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江苏省2024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重要日程

2024年4月26日-5月10日,综合评价报名。

2024年5月25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4年5月31日前,考生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

2024年5月31日至6月5日,交费。

2024年6月8日起,报名系统内打印校测准考证。

2024年6月16日,学校测试。

2024年6月22日,公布入选名单并公示。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s://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查看地址:

https://zsb.seu.edu.cn/2024/0426/c23610a489139/page.htm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信大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一批优势专业开放综评招生。考生需要5月10日23:50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确定)。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专业、科教融合拔尖班、产教融合拔尖班、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等优势专业。本年度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注:

1、科教融合拔尖班项目: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学校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2023年起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分别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指导下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不低于3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产教融合拔尖班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培养]、通信工程(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软件工程(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信息安全(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供应链管理(与江苏京迅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学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各类实验班,实验班实行“双师引导+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实行双导师制,由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担任学业导师,由企业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产业与教育相结合;设立“一流专业+校企共建”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提供到相关企业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机会增强学生学科交叉能力和强化实践能力;采用“科教协同+国际交流”训练体系,学生由导师带领参与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学科竞赛、双创训练等,支持学生参加国际互访交流、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制定“以生为本+政策护航”服务体系,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择优选拔不低于3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项目

为积极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2024年起开设人工智能+大气科学、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3个双学位专业。双学位专业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学生单独编班培养,体现出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等培养特点。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学科特长类

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或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名单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思想品行类

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学业优秀类

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类前列。

名要求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培育学校及南信大优质合作示范中学的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60%(含);

2、来自南信大优质合作联动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

3、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0%(含);

4、其它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5%(含)。

创新技能类

在拟招收的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技能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五、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10日(5月10日23:50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学科特长类)、2(思想品行类)和4(创新技能类)的必须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注:

满足条件3(学业优秀类)的附加材料无须上传,高中阶段期末或者模考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及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中学和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5日至16日。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4、优录政策

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同时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

七、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 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各项折合成绩之和保留全部小数:

当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咨询电话:025-58181818;025-58731378

南信大2024年综合评价咨询QQ群:

1群:748656942 ;

2群:830860267;

3群:920703513;

4群:655157052;

注:加入其中1个群即可,请勿重复加入。

十、举报方式

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箱:jiwei@nuist.edu.cn

十一、其它

1、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2、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

3、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4、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为维护考生自己的权益,请考生们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南京工业大学

南工大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向考生开放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等优势专业。考生需要5月10日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选择性考试科目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关专业。学校依据学科优势和特色,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要求,向考生开放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等优势专业。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28个工科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A等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获得B+等级。学校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物理学、农业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分别位列全球第76、77位。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名称及选考科目要求见表1(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具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考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培育学校,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60%(含);

(2)来自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考生。其中A类中学校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0%(含);其他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5%(含);

(3)来自除(1)(2)以外的其他四星级中学的考生,要求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5%(含);

(4)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

(二)学科专长类。符合我校优势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竞赛(见表2)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情况确认初审合格名单,并公布考生评审条件分。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2、 确认考试并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并成功确认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考核。初审合格并成功确认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参加面试考核。报到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将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及准考证上提前发布。我校根据面试考核和考生评审条件分得出考生“学校考评分”,计算公式为:

学校考评分=面试考核分(满分为140分)+考生评审条件分(最高为60分)

5、确定入选名单。学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同时,将对入选考生名单(含可填报的科目类等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经我校面试考核后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布的专业(类)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六、录取办法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进档后我校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分满分为750分,学校考评分满分为200分,

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高考满分)×0.6+(学校考评分÷学校考评分满分)×0.4]×750[计算后保留全部小数]

当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5-83239859、025-58139186(5月10日前)、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工招办

八、其他

1、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语言类专业除外)。

3、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5-58139069,jubao@njtech.edu.cn。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5、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开通“绿色通道”,设有各类奖、助学金 100 余项,保障和激励学生成长成才,详见我校本科学生资助网:http://xszz.njtech.edu.cn。

(三)特殊才能类。符合我校特殊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以全国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名单和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名单为准(参见文末表格),要求高中阶段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须附详细证明材料)。

(四)品德优秀类。符合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设区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需附详细材料说明)。

四、报名方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5月1日至5月10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2)个人陈述。考生亲笔手写自身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不少于600字。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4)综合素质评价表。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综合素质评价表”;

(5)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后均需上传),且证书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考生须确保上述材料拍照或扫描件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本年度报名全部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不用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其他材料,但须面试当天携带纸质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备核查。

五、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专家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竞赛获奖情况依据表3中办法折算为“考生评审条件分”,评审条件分最高限60分。

附:特殊才能类竞赛活动认定项目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今年选择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需在5月10日前报名。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选择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如下:

注:1、考生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综评专业进行报名,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2、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核定为准。3。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学科专长类

1、首选物理考生:高中阶段获得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

2、首选历史考生:高中阶段获得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含)以上。

(二)学业优秀类

3、首选物理考生:学业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列,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

① 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及培育学校的学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50%(含);

② 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20%(含);或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排名可在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30%(含);

③ 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5%(含)。

(三)思想品行类

4、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新时代好少年”称号;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共青团组织颁发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员”“最美中学生”称号,并经学校专家组审定,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上传报名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申请表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原件)。

③符合学科专长类、思想品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将获奖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符合学业优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无需上传附加材料,高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思想品行类荣誉称号等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扫描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审核。

四、 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二)确认面试及缴费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及面试考核安排

6月10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6月16日,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核工作由招生就业处配合教务处组织实施。面试考核过程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考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每个面试考核组的考官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四)入选与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仍须参加高考,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75%,面试考核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每科合格得10分,全部科目合格此项计100分)(注: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5+(面试考核成绩/100)×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0)×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三)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七、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

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邮箱:zsk@njupt.edu.cn

5.QQ:群1:320693764 群2:956108719

八、其他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调整。

2、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医科大学

考生需在5月10日17:00前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报名。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具备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江苏省高中应届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

(一)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并获得江苏赛区二等奖(含)以上。

(二)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时至2024年5月10日17时。

(二)网上报名

1、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2、上传初审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报名表由所在中学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

(4)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

(5)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的中学公示结果。

网上提交的初审材料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缺少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资格审核。

四、 选拔办法

(一)确定面试资格

1、依据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报名条件对申请人初审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资格。

2、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于2024年5月25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二)面试测试

1、面试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潜质和创新潜质等。

2、南京医科大学面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15-16日(周六、周日),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提前在报名系统中缴纳考试相关费用60元,并在线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面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

3、南京医科大学将对完成面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3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名单。该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经考试院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公示以及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资格。招生监督电话:025-86869060。

4、经公示无异议,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未填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 录取政策

1、凡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所报专业符合南京医科大学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2、采取高考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取得考生最终成绩,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的计划数为止。考生加权分相同时,按江苏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加权综合测算方法如下:

3、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六、保障措施

1、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命题、测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面试过程遵守“五随机”原则,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办法、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4、南京医科大学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免”为一体的完善的奖助学保障体系,目前已设有各类校级奖助学金19项,各类院级奖助学金19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助学金或勤工助学补助,思想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有关说明

本简章由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做相应调整。南京医科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 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njmu.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njm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医科大学招生

咨询电话:025-86869191 025-8686866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邮编:211166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选取品牌、特色专业用于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分为A、B、C三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每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类别报考。

(一)A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B类

1、 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建设培育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的考生,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均在就读中学同年级物理类名列前40%(含)者。

2、 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均在就读中学同年级物理类名列前20%(含)者。

(三)C类

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中医药事业,尤其是有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的,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审核、填写审核情况,中学负责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A类的考生,还须上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4、报考B类的考生,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在就读中学同年级物理类排名,以考生上传的签字盖章申请表填报数据为准。未单独组织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的中学,可用“模考”成绩替代高三上学期期末成绩,并填入该项。

5、报考C类的考生,须有1名中学教师和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药专家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进行推荐,并上传经推荐人本人手写签名的推荐信2封,同时上传推荐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药师)资格证、职称证书(高级)等能证明中学教师和医药专家身份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按要求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1、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1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月11日至1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到、面试

考生本人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等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15日至16日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报到和面试(具体安排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考生

1、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4倍的范围。

3、入选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六、录取方法

(一)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符合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二)多元综合加权评价

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选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及学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依据“按加权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加权总分=高考成绩÷750×100×0.67+面试成绩×0.3+学校特色要求分(即A类3分、B类2分、C类1分)

各项目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按照江苏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七、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

2024年5月10日

(5月10日23:50关闭报名系统)

初审公示

2024年5月25日前

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2024年5月25日至6月1日

打印准考证

2024年6月11日至15日

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报到、面试

2024年6月15日至16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入选查询

2024年6月22日前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 编:210023

网 址:https://zs.njucm.edu.cn

邮 箱:zsb@njucm.edu.cn

电 话:025-85811852

微信公众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

九、附则

本简章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4月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2024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今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生需在5月10日18:00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一、招生对象

具有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创新潜质突出、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第一类条件之一的,可在第一类或第二类中任选一类报名。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只可选择第二类报名。

(一)第一类

1、学科特长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完成人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或在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符合获奖级别要求者,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见下表:

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名单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2、学业优秀类

高二和高三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类前列。排名要求: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培育学校的考生,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40%(含)者;

(2)来自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考生,综合素质优秀,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者,且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荣誉称号者;

(3)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且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荣誉称号者。

3、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类

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或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第二类

热爱农学学科类专业,立志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对植物、动物具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化学单科期末成绩(含模考)或生物单科期末成绩(含模考)分别有三个(含)以上学期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前20%,且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荣誉称号者。

以上条件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24年5月1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第一类招生专业

(二)第二类招生专业

注:第一、第二类各组别招生专业仅供参考(招生专业按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分组,考生应根据本人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选科科目要求的专业报考),高考后正式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时,请查询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招生计划”专栏,以公布的专业(类)及计划为准(考生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所选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应与本人选考科目相匹配,否则志愿无效)。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9时至2024年5月10日18时。

(二)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注册、报名。

2、上传相关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个人陈述》(须考生本人亲笔手写。考生可结合对扬州大学办学理念、自身学科特长、报考理由、专业兴趣、未来发展规划等理解,独立完成(字数800字左右))拍照或扫描件,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中上传;

(2)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报名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由中学推荐产生的各类荣誉及获奖证明材料须经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②其他获奖证明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即可;

③符合第一类学业优秀类报名条件或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需上传期末考试成绩(含模考)排名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中学审核人签章),详见

附件1;

④中学公示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证明样式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3天);

所有证明材料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中相应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条件无关材料无需提供;

(3)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拍照或扫描件),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4)报名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程序完成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在上传申请表页面拍照或扫描上传)。

上述材料均须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流程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网上缴费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8时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自助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我校不限制考生报考院校数,但面试时间冲突时,只能选择1所院校参加面试)。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五、选拔程序

1、 学校通过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考生和家长及中学可通过相关渠道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和选拔办法。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下午18时)。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报到

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4、 面试

时间:2024年6月16日

地点: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具体考试安排将提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扬大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高考后及时关注)。

5。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分别以不超过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5倍,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合格考生。6月22日前,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人选。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

1、 志愿填报

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仍需参加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第一类入选考生可在第一类或第二类符合选考要求所列专业中选择填报;第二类入选考生仅可在第二类符合选考要求所列专业选择填报。

其中,报考英语类专业(英语(师范)、翻译、商务英语)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2、 计算加权综合评价分

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入选考生,将高考文化分、面试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分进行折算、赋分,加权计算得加权综合评价分。

加权综合评价分计算方法(加权综合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上述三项得分直接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分。

3、 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相应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加权综合评价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历史等科目类加权综合分位居同首选科目前5名者、物理等科目类加权综合分位居同首选科目前10名者,经本人申请,可进入所在校区创新创业学院相关实验班就读。

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

七、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1、 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具体收费标准。

住宿费根据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进行收费,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扬子津校区1500元;江阳路南、路北校区按1500元预存,荷花池校区按1400元预存,其他校区按1200元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2、 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面向相关学院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0521

传真:(0514)87991362

2、招办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701

3、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

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4、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5、 QQ咨询群:

扬州大学2024年江苏咨询1群:550987473

扬州大学2024年江苏咨询2群:529151159

十、本简章以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为准,并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本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如果国家或江苏省对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附件查看链接:

https://zhaoban.yzu.edu.cn/info/1014/3952.htm

江苏大学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综合素质优秀和创新潜质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科特长类

1、学科奥赛: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地球科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

2、人文素养:高中阶段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全国总决赛(北京外国语大学)、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中国科普作家协会)、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全国决赛(中国老教授协会)、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中国写作协会)、“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决赛(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全国决赛(中华环保联合会)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七彩语文”杯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省教育报刊总社)、“领航杯”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省电化教育馆)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二)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决赛(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全国决赛(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赛总决赛(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决赛(中国科协)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江苏省中小学“金钥匙”科技竞赛(省科协等)、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领航杯”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省电化教育馆)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三)思想品行类

思想品德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四)学业优秀类

1、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建设培育学校(见附件1)考生:高二、高三期末考试和模拟考试中有3次及以上成绩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60%(含)。

2、江苏大学优质合作联动中学(见附件2)考生:高二、高三期末考试和模拟考试中有3次及以上成绩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35%(含)。

3、四星级中学考生:高二、高三期末考试和模拟考试中有3次及以上成绩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25%(含)。

4、其他中学考生:高二、高三期末考试和模拟考试中有3次及以上成绩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5%(含)。

说明:第(一)(二)(三)条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二、招生计划

江苏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4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拟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3。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12:00。

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在“成绩信息”中填报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以及模考考试同首选科目年级排名和年级人数,资格审核时,以中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上填报的数据为准。

学科特长类、科技创新类、思想品行类考生须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报名条件”中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各项证书均须提供,与报名条件无关的证书无需提供。

2、身份证

所有考生须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

志愿填报完成后,所有考生须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自行打印,经中学在所有页面确认情况属实、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和本人签字后,在系统中上传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

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时须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招生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合格名单,并于5月25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确认考试

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进行缴费(60元/人)。考核时间冲突时,考生只能选择1所院校参加考核;对于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6月3日-6月11日,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由中学在照片处加盖印章。

(四)考核

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6日,以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五)确定入选考生

对于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和加分(加分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入选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须于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五、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入选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和学校各专业选考要求,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成绩×60%+(考核成绩+加分)×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考生进档后,若生源不平衡,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咨询电话:0511-88780048

咨询QQ群:667032961(咨询1群)、617414528(咨询2群)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七、其他

(一)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学校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二)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也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四)对在综合评价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来源 | 各高校官微、招考部落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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