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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旅游警务省级地方标准——江苏省《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即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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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现有26个5A级景区,数量位居全国首位,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旅游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4月20日,“水韵江苏·平安有我”平安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扬州站活动现场发布消息,江苏省《旅游警务服务规范》(简称《规范》)已进入公示程序,这意味着国内旅游警务省级地方标准即将正式实施。

《规范》包括组织与职责、素质与技能、形象与装备、服务要求、设施与设置、旅游智慧警务等11个部分,对旅游警察形象、职责、勤务、执法、服务、实训等提出了统一性、标准化要求,明确旅游警察的职责是维护旅游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涉旅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为旅游者提供报警救助、咨询解答、便民措施等服务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旅游警察现场执法时应以“不耽误游客行程”为原则,对接报的涉旅警情第一时间就近受理、快速处置。旅游警察除按规定着装外,民警应在右上臂规范佩戴制式统一的天蓝色旅游警察专属袖标,携带执法记录仪、便民服务包等装备。便民服务包中主要放置急救护理用品、旅游景点地图、平安旅游宣传册等。

“与传统警务不同,旅游警务更侧重于为旅游者提供精细化服务,要求旅游警察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主动感知、主动微笑、主动提示、主动帮助、主动宣传’。”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姜亚介绍,截至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公安机关均已明确旅游警务主责部门,已成立旅游警察支队、景区公安分局5家,旅游警察大队、派出所56家,共有旅游治安专职警力2400余名。去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强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违法犯罪专项打击,依法查办涉旅治安、刑事案件63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435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40万余元,并发动景区保安人员、红马甲志愿者、红袖标义务巡防队、警民联合救援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累计处置各类涉旅纠纷4700余起,提供咨询救助服务3.6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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