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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部分地区限定春节可放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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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全国不少地方出台政策,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有地方允许在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限定时间内燃放。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域全时段禁放:重点管控春节、元宵节等

据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网站1月13日消息,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1日发出《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通知强调,要强化重点时段管控,特别是要加强对农历腊月二十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放管控,针对辖区内违规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要部署重点力量,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看死盯牢,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行为。

此前,1月9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发布《关于<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显示,伊川县全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因特殊情况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实施。外来运输烟花爆竹需途经本禁放区的,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河南省邓州市、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等地,近期也作出了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河南安阳市汤阴县则再次发文重申去年的全域全时段禁放规定。汤阴县政府2021年1月6日发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4号)》,重申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汤阴县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期禁放。

此前,河南省2017年曾出台县以上城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政策,要求“县以上城市建成区要按照禁售禁燃禁放全覆盖的要求,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决不能出现去年“双节”期间污染物浓度大面积爆表的情况”。

此外,河北多地近期也出台了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2020年12月31日,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政府发出《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鸡泽县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当天,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也发出通告,从2021年1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2020年12月25日,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政府规定,2021年全时段、全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020年11月18日,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政府发出公告,2021年在广宗县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近期均出台了全区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

限定时段全域禁放,或限定区域全时禁放

相比全域全时段禁放,有的地方则规定限定时段内全域禁放,或在限定区域内全年禁放。

1月15日,四川泸定县政府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及规范爆竹燃放的通告》称,在县行政区域内,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非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而陕西渭南市政府办2020年12月11日则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渭南市主城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主城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青岛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联席会办公室1月12日也发布《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重申202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为禁放区,要求靠前一步、提前部署,“打好禁放工作人民战争”。元旦、农历小年、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初七至初九、十五,农历七月二十二 (财神节)等11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全市禁放管控力量 (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全员上岗。

山东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14日发布《日照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在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过同时规定:中考、高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等,日照市所有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日照要求,每年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初六、初八、 正月十五等传统燃放重点时段,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及时发现、阻止、处罚违规燃放行为。

部分地区限定除夕、春节等时段可定点燃放

在一些地方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的同时,另外一些地区则针对春节等节假日作出允许燃放的特别规定。

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2021年1月1日作出《延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称,在限制燃放区域、公共燃放区域,或由街道办、社区统一选定的燃放点,春节期间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2月17日(正月初六)、2月26日(正月十五)全天可燃放,其余时间规定12时至22时为允许燃放时间。在这些规定时间以外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南方,重庆石柱县政府1月13日发布《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划定禁放区域和限制燃放区域,禁放区域以外的居民小区等场所也全年禁止燃放,而在限制燃放区域内,除夕至元宵节期间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1月8日也出台了《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有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规定2021年2月11日(农历除夕)至2021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2021年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九)和2021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四)至2021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允许全天经营,燃放时间限制为8时至22时。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政府2020年12月31日亦发出《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的六时到二十四时,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在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举办烟花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由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也规定,细水乡乡墟为限放区,限放时间为春节、元宵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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