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分”了!南京开出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30元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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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今天是南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第一天,南京各区城管执法人员上路进行检查、督查。
南京生活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准确分类具备一定常识知识。南京城管部门也将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浓缩成28个字的口诀,帮助大家摸清规律:能卖钱的蓝桶桶、易腐烂的绿桶桶、有毒有害红桶桶、没人要的黑桶桶。也就是说,手中的垃圾属于哪一类,就放进什么颜色的桶。
记者获悉,南京市首张垃圾分类个人处罚单已于11月1日上午在秦淮区开出。
今天上午7点,秦淮区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巡查垃圾分类工作。当巡查至棉鞋营南无名巷巷口某小吃店时,发现餐馆老板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当场教育当事人,要求分类投放。

执法人员再次回头执法检查,却发现当事人仍未整改,执法人员依据《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予以30元处罚。

秦淮区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指导员陈向峰介绍,之前城管执法人员和社区已经多次沿街宣传过垃圾分类。经执法人员教育,小吃店老板也意识到了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当场缴纳了罚款。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将案例并发各社区,结合宣传工作进一步普法,号召辖区所有群众“垃圾分一分、生活美十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