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常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这些场所不得使用、储存瓶装液化气

新浪常州
关注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违法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导致的爆燃事故。记者4月2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瓶装液化石油气事故发生,我市将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将开展小区车库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住宅小区车库(储藏室)私拉乱接管道燃气和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小区车库,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和管道天然气;地下或半地下室,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当使用管道天然气时,必须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群租房,严禁在住宅原设计厨房之外的房间使用燃气,当原设计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时,不得超过2瓶(15公斤规格);高层住宅,指建筑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
本次专项整治,我市计划全面开展梳理排查,摸清小区车库(储藏室)内安装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底数,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当事人明白车库(储藏室)储存、使用燃气的危害性。
整治中,各辖市区将组织联合执法,将对车库(储藏室)内储存、使用的液化气钢瓶予以回收,对车库(储藏室)内安装的燃气管道予以拆除。对拒不整改,违规供应、使用燃气的,将依法严厉查处。整治完成后,各辖市区还将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应改尽改。
另悉,根据规定,各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供气,并严格落实实名制销售、入户安检等制度,确保规范化经营。对充装单位违法违规充装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的行为,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配送车辆,有关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