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我市燃气企业必须设立安全总监

新浪常州
关注记者从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7月12日,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要求我市燃气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即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燃气企业须向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申报安全总监。申报时,应提供安全总监的企业任命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总监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有省住建厅核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经企业任命。
通知要求,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并按相关要求申报本企业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如发生变化,应于一个月内在向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安全总监应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
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各级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燃气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