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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保推动落实“十项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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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该局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痛点、堵点和难点,着力体现医保惠民、便民、利民,确定医保“十项民生实事”。

记者2日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该局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痛点、堵点和难点,着力体现医保惠民、便民、利民,确定医保“十项民生实事”。

一、坚持全民医保覆盖全民,提升全民参保质量。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不够通畅等问题,持续巩固基本医保全面覆盖成果,研究制定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政策措施,探索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职工医保体系。同时,打通居民医保向职工医保的转换路径,吸引更多城乡居民依规参加职工医保,推动参保总量从数量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

二、全面推进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推出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整合商业保险公司资源,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突破医保目录、突破既往病史、突破病种、突破仅保住院医疗费用等方面限定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近期将推出一款全省统一的参保人员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个人账户购买、“一站式”结算等配套政策支持举措,提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同时,将通过落实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选择部分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

三、制定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实现全省职工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互认共享,长三角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针对参保群众在跨设区市流动时还存在一定障碍,特别在缴费年限上还没有做到完全互认等问题,研究制定全省统一规范的转移接续政策,打通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待遇衔接通道,保障群众及时享受公平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同时,建设长三角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区域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零跑动”。

四、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建立国家谈判药“双通道”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确保群众用上用好国家谈判药。针对国家谈判药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依然存在堵点,部分群众反映在医院内不能用上谈判药、自费在医院外购买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参保患者没有享受到国家谈判药利好政策的问题,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出台实施意见。将国家谈判药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参保患者用药保障,在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待遇一致,同时推进“一站式”结算,患者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五、持续降低群众医药负担,组织开展4轮以上药品、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针对部分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要求,聚焦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性与替代性强、群众密切关注的品种,组织4轮以上省级药品、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同步推进设区市组织区域联盟带量采购,切实降低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保命钱”。针对侵犯人民群众“救命钱”“保命钱”的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的问题,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和违规收费行为,实现全省3.2万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畅通各层级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加大曝光典型案例力度,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七、构建全省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体系,推动32个基层“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针对基层医保经办建设相对滞后、能力相对薄弱,为群众提供医保公共服务不便捷、不规范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建设首批32个基层服务示范点,将示范点区域内所有参保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次服务事项全面纳入所在乡镇(街道)服务点办理,推动“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一次办”,即时办理的事项平均办理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八、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方便群众寻医问诊,实现群众看病购药在定点医药机构“脱卡支付”,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医保服务。针对参保群众挂号、缴费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加快推进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扫码支付,实现一部手机可看病,在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脱卡就医”,就医支付“不排队”、告别“来回跑”,推行医保电子凭证“诊间支付”“自助支付”等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进一步畅通传统服务渠道,提供适老化服务,方便参保群众在经办窗口办理业务。

九、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拓展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购药渠道;持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范围,满足异地就医人员门诊就医直接结算需求。针对异地就医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无法在零售药店购药刷卡,在全国其他部分省份进行门诊时还不能直接结算的问题,将改造药店信息系统,衔接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实现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实现所有与国家平台联通省份的门诊直接结算,通过江苏医保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全面落实“不见面”异地就医备案,实现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待遇“一单制”结算。

十、为全省参保群众开通医保服务热线,通过“12393”统一号码提供更为便捷、精准、高效的医保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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