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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常州多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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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编制!常州多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

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匹配单位职能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sthjj.changzhou.gov.cn)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3月24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3月25日16:00

[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5191767

监督举报电话

(0519)85686037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局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7〕245号)精神,经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同意,我局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和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两单位将开展组织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组织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市城管局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面向局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公园管理中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选调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现领导班子成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调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

(三)2019、2020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2018年3月23日以后通过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调)新进单位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周二)9:30—17:00

报名地址: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223房间)

2。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市城管局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

3。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采取经历业绩评价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对选调对象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职级职称、荣誉以及近两年考核等情况进行评定;综合面试主要对选调对象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经历业绩评价和综合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价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

综合评价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考察

局组织人事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选调单位考察应综合考虑被选调单位意见。

(四)调动及聘用

局组织人事处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选调单位和被选调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5682989

七、纪律监督

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选调报名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选调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纪检监督电话:85689126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至2003年3月22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3月18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以来未曾落实过工作的,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1年3月2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2021年3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3月2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6: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3月18日—3月24日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3月18日—3月25日的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3月18日9:00—3月26日16:00

[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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