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打造老百姓身边的幸福河
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乡村河长责任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意见》,以维护农村河道功能良好和生态健康为目标,以进一步压实乡镇级、村级河长责任为关键,以落实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为根本,打造老百姓身边“水面清洁、水质良好、岸坡整洁、环境宜居”的幸福河。
《意见》提出,乡镇级、村级河长,既要做好其作为下一级河长所管河道的管护工作,更要做好其作为第一责任人所管河道的管护工作。农村河道较多、有条件的村,可设立村级河长制工作站。乡镇级、村级河长应当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划定农村河道管理范围。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要求,掌握河岸变化和利用情况,及时处置非法占用河道及设置障碍物等行为,保持河道水面率不下降。加强农村河道水生生物保护,牵头开展生活污水、餐饮污水、畜禽污水、工业污水等直排农村河道问题的排查,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药化肥零增长、生活垃圾全收集、生活污水全处理,制止垃圾乱倒、秸秆入河等。
《意见》明确,各级总河长要把农村河道长效管护作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江苏”建设部署的具体行动,做到每一条农村河道都有人管、都管得住、都管得好。建立跨行政区域农村河道协调联动、互助合作机制,实现共商同治齐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