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惩涉黑涉恶“套路贷”
新华网
关注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高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9月底,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件,其中涉及“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占比超过1/4。
“套路贷”是指放贷人虚构法律关系,通过虚增债务数额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采用暴力、胁迫或借助诉讼、仲裁、公证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江苏省高院刑一庭庭长、省法院扫黑办主任刘亚军介绍,在审结的“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中,一些“套路贷”违法犯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包装成普通民间借贷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企图通过诉讼程序实现非法利益,给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以及司法秩序造成巨大危害,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
据介绍,在全省法院打击与惩治“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下,江苏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明显减少。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今年8月、9月共收案25136件,同比下降26.42%。今年1到9月,全省法院新收民间借贷案件141271件,同比下降4.32%,自2015年以来案件量首次出现负增长。
江苏省高院明确,慎重采用调解撤诉方式处理民间借贷等案件,加大对民间借贷等案件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的审查力度,发现存在“套路贷” 嫌疑的,一律不予支持。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做到“打财断血”不留死角、“深挖根治”精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