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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扬州全面禁用!

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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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去菜市场的消费者

可能遇到过这种情况

在菜市场买的

新鲜肉类拿到家后

明明没过多久

就变得不那么“新鲜”了

为什么肉菜的新鲜度

前后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那是因为商家给食材开了“美颜灯”

也就是所谓的生鲜灯

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

误导消费者问题

扬州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办法》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这一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扬州情况

在《政事面对面》第三期中

就有作风监督员代表

提出农贸市场内的“生鲜灯”

何时得以更换?

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连日来

扬州市场监管部门

开展生鲜灯使用排查治理

不少商家已经撤掉了生鲜灯

换为普通白光LED灯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调整光照颜色或在光源外加红色灯罩,使生鲜产品看起来色泽更加美观。这种专门用来给生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被称为生鲜‘美颜灯’。”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主体及早筹划,率先行动,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进行自查整改,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

据悉,

在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

目前中心城区60个农贸市场

506个摊位,

共需更换不符合标准的

生鲜灯1050只,

目前已有12个市场完成,

16个市场正在组织更换,

已更换254只,

占比24.19%。

下一步,

将积极推动剩余32个市场

加快启动“生鲜灯”改造工作。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提醒,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等要统一督促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所有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要对在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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