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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艺人航空里程接连被盗刷 律师:盗窃他人里程或将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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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关于演员吴磊航空里程被他人私自盗用的视频被发至网络上,根据该视频内容,盗用者自2017年起便开始私自将里程兑换为飞机票供自己及朋友使用。除了航空信息及里程外,微博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也是被盗取的对象,部分甚至严重影响到艺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此后,演员李晨、歌手江映蓉、黄英也发文表示自己的航空里程也被盗。不光是艺人,搜索网络,不少人也曾遭遇过里程被盗情况,且大多难以追回。

值得一提的是,盗取里程涉嫌盗窃,此前已有相关案件宣判。此外,如消费者购买了非正规渠道的机票里程积分,便涉嫌购买赃物,为了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积分极有可能得不偿失。

吴磊

网曝吴磊23万航空里程被粉丝盗刷

李晨、江映蓉、黄英也“中招”

近年来,随着“饭圈经济”的发展,明星个人信息被窃取的现象频繁发生,成了不法分子谋取利益的工具。

9月6日晚间,一则关于演员吴磊航空里程被他人私自盗用的视频被发至网络上。视频显示,该盗用者在获取吴磊的个人信息后,将自己的手机与吴磊的航空信息绑定在一起,并自2017年起,通过兑换航空里程获取飞机票,一方面用于追吴磊的行程,另一方面也用于追其他明星的行程。且该盗用者不仅自己使用兑换的飞机票,还为朋友兑换飞机票,至今已私自兑换吴磊共计23万里程。

盗用里程23万

该视频一经发布,盗用者的行为便受到粉丝及网友的质疑。随后,该事件涉及的南方航空也回应称,“已经了解到相关情况,会把情况反馈上报,后续处理结果需要等待通知”。

无独有偶。9月8日,艺人江映蓉通过其个人微博发文称,自己的航空里程被盗,并表示“飞一次头等舱才积分2000,她盗我30万(积分)”。这条微博下附有打码的身份信息截图和通话记录截图。

江映蓉公布的截图显示,有两人的个人信息于2019年7月9日出现在她的中国国际航空账号中,并于2019年9月7日生效。同日,中国国际航空官方微博@中国国际航空在江映蓉的微博下回应称,“我们已经关注您提及的事情,请您将联系电话、会员卡号、联系姓名私信给我们,我们将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江映蓉微博截图

江映蓉工作室发文表示:工作室拨打国航客服维权时,对方提出的解决办法,一是修改密码,二是报警。除此之外,针对于这被盗用的26.5万里程是如何在没有江映蓉本人以及周边亲密接触人员确认下被盗取的事实,航空公司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在江映蓉没有收到任何的短信验证码,也不可能亲自添加的情况下,江女士的隐私信息被泄漏并致使他人施行侵权行为。同是川籍艺人的歌手黄英也转发江映蓉微博,透露自己也曾“中招”,“我曾经也被盗过…打电话咨询说不个所以然,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

艺人航空里程被盗刷事情继续发酵。9月9日下午,李晨发文爆料自己的飞行里程也被盗刷,盗刷其里程卡的人不止一个,有十多个,他们从2018年6月就开始了,盗刷了大量积分并兑换了很多机票,航空公司于近日发现异常并及时锁卡,李晨为此委屈喊话盗用者:“你们的人名和身份证号都能查到,你们不买机票,能不能买几张俺的电影票支持一下”,最后他还呼吁大家提高警惕,注意个人信息安全。

李晨微博

乘客1.8万航空里程积分被盗刷

交涉一年多无下文

航空里程被盗刷并非艺人专有,有这样遭遇的“素人”也不少。来自上海的陈先生是国航银卡会员。他于17年3月,他搭乘国航CA967航班从上海飞往米兰,回国后却发现会员卡内没有相应的积分。他致电国航客服,得知这次的18000里程积分竟“飞”去了全日空航空公司。为什么乘坐国航航班,积分却在全日空下?据了解,这两家航空公司同为星空联盟(全球性航空公司联盟)的成员,会员搭乘成员航空公司的航班,所获得的积分可自由选择累积在旗下任意一家航空公司。“但是我没有要求累积在全日空航空公司。”陈先生回忆,在办理登机牌的时候,他明确和国航柜台工作人员说明,要求把这次CA967航班的积分累积到国航会员卡内。

之后,陈先生与全日空方面核实。对方告诉他,这笔积分不在他本人名下,并且已经被他人兑换成奖品了,无法追回。“我的积分为什么会让别人拿到?”陈先生十分不解,这里面究竟有着什么猫腻?

对于陈先生的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回应,乘客很有可能是碰到了盗刷积分,国航方面也无法查出“幕后黑手”,又鉴于积分已转至全日空航空公司,所以返还不了积分。“不止一次接到乘客有类似的反映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盗刷积分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航空公司对此也无能为力,建议乘客报警解决。国航方面透露,一些机票代理商掌握乘客个人信息,倒卖给不法分子牟利,导致不少乘客的积分凭白消失。

盗窃他人里程或将获刑

此前已有案例

有媒体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曾有冒用他人身份,盗取航空里程积分转卖谋利被判诈骗罪的案例。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公布聂某禹、陈某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前述判决书载明,从2008年开始,被告人陈某跟着被告人聂某禹在成都从事机票销售工作。2012年,陈某发现航空里程数可以兑换机票转让给他人,并告知聂某禹。之后,二人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掌握到居住在深圳市南山区的陈十一经常乘坐国航公司的航班,于是陈某冒用陈十一的身份信息在国航公司官方网站注册会员,并根据陈十一的航空里程积分情况兑换转卖给他人,以此谋取非法利益。经查实,被告人聂某禹以前述方式共兑换了66张机票,其中47张有价格记录的机票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540元(全价),另19张机票没有价格记录。

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禹、陈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两被告人窃取他人积分换取机票,出售获利,造成航空公司损失;但机票价格时有波动,本院量刑时对此予以考虑。最终,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聂某禹、陈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据媒体报道,2011年,被告人代某因盗窃他人航空里程积分,并将此出售获利,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看来,由于航空里程本身存在价值,如果盗用他人身份证窃取航空里程并达到一定数额,可构成盗窃罪。

黄英也称自己曾遭遇里程盗刷

明星隐私变透明

买卖明星个人信息屡禁不止

近年来,明星个人信息被窃取并盗用的事件频频发生,且包括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微博账号等,均成为盗用者眼中的牟利工具,并以少则数十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明星的个人信息,而多位明星的打包信息也仅需数百元的价格便对外进行出售,从而获得更多利益。与此同时,此前还曾出现过盗用者获取明星账号后,将未公开的剧本、合同等工作信息传至网络上,影响到相关明星及公司的正常工作。

去年2月,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其旗下多名艺人住址、行程等信息被泄露。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2月28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郝某等3人抓获。经审查,3人对贩卖艺人信息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显示,非法出售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或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或者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上述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总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

经纪人周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粉丝都想获得明星的更多信息,以进一步了解明星的方方面面,盗用信息者正是看到粉丝的心理活动,因此动了歪脑筋。但获取身份证号、住址、账号等个人信息,或是将信息买卖的行为已不再是追星的正常心理,而是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一方面需要对窃取信息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惩处,另一方面也需要对粉丝追星行为合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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