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江苏追回外逃人员572人 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2017年7月至9月,在中央追逃办统筹指导下,我省相关单位密切协作,“百名红通人员”任标、徐雪伟陆续回国投案。
2018年8月23日,外逃人员吴青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成为《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发布后的全国“投案第一人”……
“百名红通人员”的陆续落网以及多个全国“首例”,见证江苏追逃追赃驰而不息、稳步推进的铿锵足迹。
在中央追逃办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2014年以来,江苏追逃追赃工作“战鼓”频敲,捷报频传,交出了格外亮眼的成绩单:截至2019年5月底,反腐败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572人,其中 “百名红通人员” 4人,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压实责任合力“织网”——“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谢浩杰,我们是菲律宾移民局官员,根据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令,因你在中国涉嫌职务犯罪,我们对你执行拘捕……”2019年1月13日晚7时许,在菲律宾移民局配合下,穿着沙滩裤、光着上身的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谢浩杰被抓捕归案遣返回国,他的“异国避罪梦”彻底破灭。
谢浩杰的“落网”,再次刷新了江苏追逃追赃成绩单,彰显江苏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和信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委始终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为全省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工作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抓紧抓实、一抓到底;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自觉承担起全省追逃追赃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省、市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打破过去相关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攥指成拳,建立上下联动、职责明晰、运转高效的追逃追赃工作网络,协调组织部门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防止发生公职人员违规出走、滞留不归等问题;公安机关开展“猎狐行动”,将外逃公职人员和涉嫌经济犯罪人员作为重点,落实一体化缉捕措施;人民银行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堵住赃款外流渠道;审判机关开展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配合追逃追赃工作;外事部门建立防逃追逃基础架构和外事平台,主动提供海外信息,策应境外办案工作,对外逃人员发起强大攻势。
省追逃办一成立,江苏就进入紧张的“追逃时间”,追逃成绩单被不断刷新:2015年抓获外逃人员81名,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名;2016年抓获130名,追回赃款12.25亿元;2017年抓获142名;2018年追回114人……追逃人数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特别是2018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紧紧抓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防逃控赃工作的领导,专门组建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承担我省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办公室职能,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
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新排查出20余名出逃、出走、失踪人员,对每一件个案建立档案,落实办案单位、责任人员,纳入统一管理轨道,进一步拧紧追逃“发条”;
建立追逃追赃协作“绿色通道”,在申办出入境证照、办理法律手续、采取侦查措施、报备防逃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追逃工作不断提速……
在办理谢浩杰案过程中,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和无锡市委先后多次听取谢浩杰案专题汇报,追逃组先后查找资料重达345公斤,调取各类数据40余万条,查找关系人等各类人员近百人……在各方反腐力量通力合作下,谢浩杰外逃不到半年即被押解回国。
“谢浩杰的‘落网’速度,充分印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正逐步释放,反腐败国际合作职能日益凸显,追逃追赃工作的强大合力正在形成。”省监委委员葛夕芳表示。
战法升级精准追逃——“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聪明的猎手”
2017年7月29日,一场历时4年的海外追逃追赃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百名红通人员”任标由圣基茨和尼维斯回国投案自首,成为中央追逃办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以来首名落网的“百名红通人员”。
任标被成功劝返,得益于追逃人员紧盯个案的不懈坚持和因案施策的精准出击。
“外逃人员潜逃时间长、反侦查能力强,加之逃往国家法律文化差异,常规打法很难奏效,必须以办案的思维、战斗的精神抓追逃。”省追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追逃办和各地追逃办逐案逐人明确办案主体和牵头单位,对重点案件成立工作专班,一案一组、一案一策、一案一档,专职专责,内线外线同步推进,扎实开展个案攻坚。
任标潜逃的圣基茨和尼维斯是中北美洲加勒比地区岛国,与中国尚未建交,想要完成对拿到绿卡的任标的劝返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为啃下这块“硬骨头”,省、无锡市追逃办和公安机关集中力量重点突破,采取“内外合力施压”的打法战术——境内,追逃工作组对与任标关系密切的20多个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严控其资金活动;境外,追逃工作组先后两次远赴万里之外的圣尼开展劝返工作,最终取得我国在加勒比地区未建交国家成功劝返的突破性战果。
以个案实践为基础,我省不断升级追逃战法,举措更加精准有效——
运用科技手段直接获得关键突破,苏州市追逃办灵活运用人像识别技术,对可疑对象精细研判识别,成功抓获潜逃28年、从国外潜回国内藏匿的在逃人员李云。
用大数据为外逃人员精准“画像”,我省对每个案件重新梳理、核实、补充,重点摸清外逃人员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违法证据、境外现状等方面信息,汇聚形成大数据,综合研判,对症下药。徐州市追逃办广泛调取活动信息,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通过数据碰撞研判出在逃人员刘杨的行踪,进而准确实施了抓捕……
“加强专业化、法治化建设是推动新时代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省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中央追逃办指挥下,我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在逃人员依法追逃追赃,进一步用好引渡、遣返、资产追缴等国家间司法协助手段,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法治引领、程序规范的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的典范。
追逃防逃一体推进——“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从原国企负责人谢浩杰被押解回国,到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原法务部总监王颀归案,再到淮安市棉麻公司原董事长吴青主动投案自首……记者注意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江苏“落网”的外逃人员名单中,频频出现国企、金融机构原涉外管理人员等新增监察对象的身影。
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减少存量的同时,我省秉持“防住一个相当于追回一个”的理念,将防逃与追逃追赃同部署、齐安排、共推进,不断扎紧防逃“篱笆”——
省纪委监委专门出台有关采取防逃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嫌行贿犯罪有外逃风险的人员及时果断采取防逃措施。
去年9月,省追逃办专门召开有涉外业务的省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防逃控赃工作座谈会,对我省国企、金融机构涉外投资和驻外人员管理、资金管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调研发现,少数国企、金融机构中部分管理人员防逃控赃工作还存在需高度重视的薄弱环节,人员管理、资金管控的风险点较多。
消除防逃盲点,省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强化监管、完善机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防逃控赃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防逃的“篱笆”越扎越牢,一批有外逃倾向的涉案人员被及时封堵在国门之内,近年来,我省外逃人数明显下降。
以追赃促追逃,追逃追赃同步推进,在江苏成为常态。江苏某省属企业资金外流案是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追赃第一案”,专案组组织人员赴境外开展谈判,派遣工作组前往非洲战乱地区现场清产核资,经过一年艰苦努力,共计从境内外追赃折合人民币11.53亿元。
“管住了资金就能有效压缩外逃者生存空间,追逃既要追人,也要追钱,决不能让外逃腐败分子继续享受赃款的‘红利’。”省追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追赃力度,对外逃人员涉案资产发现一起、冻结一起,努力实现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越往后的“硬骨头”越难啃,惟有不忘初心、迎难而上。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我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将不断发力,不断取得新战绩、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