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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文明养犬说不!即日起 江苏一地开展专项整治

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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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成都崇州某小区一幼童被狗咬伤

目前

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

并对罗威纳犬主人唐某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遛狗不栓绳”“饲养烈性犬”等

不文明养犬行为也被热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携带犬只出户的

应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而我市2022年6月1日实施的

《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更明确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法律责任

其中就包括

“遛狗不栓绳”和“在禁养区饲养烈性犬”

↓↓↓

禁止七种不文明养犬行为

(一)携犬出户不系犬绳;

(二)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三)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四)携犬进入学校、医院、文化艺术场馆、体育场馆、商场、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工作状态的导盲犬、军警犬除外);

(五)携犬乘坐电梯不采取怀抱犬只、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等措施避让他人;

(六)在禁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七)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

法律责任

(一)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在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传单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

1、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携犬进入学校、医院、文化艺术场馆、体育场馆、商场、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携犬乘坐电梯不采取怀抱犬只、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等措施避让他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6、在禁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这起案件中的罗威纳犬

也是南通市市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之一

禁养区是指大型犬、禁养犬的禁养区域

目前

崇川、开发区全域为禁养区

其他县(市、区)按照属地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的为准

↓↓↓

“汪星人”是人类的好朋友

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

但有时也会带来很多小麻烦

比如噪音、污染、伤人等问题

作为一名养犬人

要对狗狗加以约束和管理

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

我们倡导

文明养犬

清除粪便 ☑

注射狂犬疫苗 ☑

狗脖悬带犬牌 ☑

制止犬吠干扰他人 ☑

不遗弃所养犬只 ☑

禁止放任犬只伤害 ☑

不携犬乘坐公共汽车 ☑

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 ☑

据了解

为切实加强养犬管理

保障群众健康和人身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

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养犬管理办法

即日起

市、崇川区两级犬类管理办公室

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犬只专项整治

对散落市区角落的无证犬、流浪犬、散养犬

进行集中整治

同时还将开展广泛宣传

引导大家积极参与

争取广大市民对犬类管理工作的

理解、支持和配合

市民朋友们如果发现有流浪犬

可以直接拨打

各区犬类管理办公室电话或110

崇川区涉犬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0513-83501996,110

海门区涉犬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0513-69862562,110

通州区涉犬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0513-86020378,110

开发区涉犬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0513-85026905,110

苏锡通园区涉犬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0513-82521206,110

通州湾示范区涉犬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0513-86912110,110

南通警方提醒

文明养犬

从你我做起

让我们一起携手

依法养宠,文明养宠

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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