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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确:遇突发疫情 医保先预付后结算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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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9月16江苏省政府举行的《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江苏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遇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

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医疗服务价格应急调整机制。建立医疗保障服务应急供给机制。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及时救治患者,江苏全面免除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第一时间预拨医保基金33.9亿元,确保所有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制定实施15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举措,全力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医保服务需要。执行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为全省102.7万家单位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49.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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